中体产业公告深度解读,体育产业改革大势所趋
来 源: 广发证券 撰写时间: 2014-08-23 事件: 中体产业 2014 年8 月22日晚发布公告,其大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对于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作出了说明如下: 2006 年 12 月 11 日,在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体产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我单位承诺在未来适当的时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并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情况下,将可提供的优质资产尽可能优先注入中体产业公司。 2014年1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财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指引第4 号》)。为落实《指引第 4号》要求,我单位积极探讨解决办法,由于没有可注入的优质资产,虽经多方努力,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形成明确的可行性方案,所以没有在《指引第4 号》规定期限内规范承诺。 下一步我单位将在符合《指引第4 号》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前提下,转让我单位所持中体产业公司全部股份,由受让方履行承诺事项,转让股份收益按国家国有股权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此项工作三年内完成。 我们的观点: 1. 中体产业现任大股东是“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而非体育总局本身,其确实没有优质资产,无法完成承诺,因此只能转让股权给受让人,但体育总局旗下优质资产众多(请见附录)。 2. 国家法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承诺相关方及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3. 中国体育事业受到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而目前市场化水平和国际实力与中国国力并不匹配亟待改革,体育事业市场化改革方向势不可挡,而中体产业作为体育总局系统中目前唯一上市公司平台,将在体育市场化改革浪潮中拥有众多发展机遇。 风险提示 国内体育产业市场化仍处于初级阶段,行政干预风险较大;本次股份拟协议转让事项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且时间期限较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