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尔雅(600107)大股东20%股权挂牌 阳光控股成唯一竞购方
今日,美尔雅(600107)公告,此次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国资)挂牌转让美尔雅集团20.06%股份的过程中,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的意向受让方。 一月前,美尔雅大股东——美尔雅集团宣布接到股东黄石国资函,后者拟在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所持美尔雅集团20.06%股份。 目前美尔雅集团的股权结构为,建设银行持股79.94%、黄石国资持有剩下的20.6%股权。2011年起,建设银行便筹划转让所持的美尔雅集团股权,但最后不了了之,直到上月黄石国资也有了转让的打算。 来自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的数据显示,美尔雅集团目前账面净资产为-2.14亿元,但由于目前公司业务以股权投资为主,经评估后净资产为1.81亿元,对应的20.06%股份评估价为3620.93万元。 从交易中心披露的信息来看,美尔雅集团对于此次受让方的资格条件可谓颇为苛刻。“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具备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资格”、“年收入不低于15亿”、“与美尔雅品牌形成互补”、“做大做强美尔雅品牌”、“承接所欠债务”等条款达到10条之多。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三季度,美尔雅集团持有美尔雅20.39%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今日,美尔雅披露了此次股权转让的进展称,产权交易项目公告期满,只征集到江苏阳光控股集团一家意向受让方。 值得注意的是,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非是江苏阳光(600220,收盘价2.44元)的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江苏阳光证券部询问,对方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晓二者之间的联系。 记者发现,二者在工商网站登记的住所均为“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18号”。此外,“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孙瑜,来自江苏阳光2007年年报披露的信息显示,也有一位名为“孙瑜”的自然人,曾持有江苏阳光投资29%的股份,而江苏阳光投资则是江苏阳光集团的唯一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