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支持灵活就业新政16条 支持小店经济、平台经济、户外经济
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发布1号文件《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把支持灵活就业作为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举措,围绕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优化灵活就业发展环境、强化灵活就业供需匹配、开展灵活就业职业培训、加大灵活就业保障支持等五大方面提出16条新政,强化政策和服务供给,有效拓宽就业蓄水池、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意见》提出围绕小店经济、平台经济、非全日制就业、户外经济四方面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其中,发展小店经济,落实小店经济推进行动,鼓励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鼓励行业企业平台、电商平台等减免小店佣金、基本服务费,支持品牌供应商减免小店代理费用。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青岛市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创业扶持政策。 青岛将支持平台就业,引进培育一批短视频分享、网络直播、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物流配送、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家政服务等互联网平台企业,鼓励劳动者通过平台实现灵活就业、兼职就业、副业创新。 鼓励非全日制就业方面,青岛将推动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建筑装修、家庭服务等行业提质扩容,培育发展一批养老、托幼、心理疏导等社区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每月最高500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规范发展户外经济,青岛将建设一批早夜市、便民市场、摊点群和特色街区,加强经营场所管理,优先安排低收入群体、家庭困难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