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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4日周三人民日报及四大证券报头版内容精华摘要

2021-2-24 08:50| 发布者: adminpxl| 查看: 4849| 评论: 0

摘要:     【人民日报】  扎实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生态论苑)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大规模、高质量地绿化祖国,驰而不息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神州大地将不断绿起来美起来,绿色将成为美丽中国 ...


美的集团推140亿回购计划 价格上限不超140元

    “家电茅”美的集团(000333)再推大手笔回购计划。

    2月23日晚间,美的集团发布公告,拟耗资不超过140亿元,回购5000万~1亿股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40元/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自2018年以来,美的集团以“每年一回购”的频率,密集实施回购方案,累计已耗资近百亿元。而在持续的回购过程中,公司股价也一路水涨船高,目前总市值超6000亿元。

    140亿元大手笔回购

    回购方案显示,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1亿股,下限为5000万股,若按回购价格上限140元/股测算,公司顶格实施回购预计将耗资140亿元。

    公司表示,回购是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且是在结合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做出的决定,回购股份后续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记者关注到,在回购方案推出前,美的集团股价连续下挫。自2月18日以来,累计跌幅超17%,市值蒸发超1000亿。公司最新股价为90.94元/股,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达当前股价的154%。

    面对超百亿的回购金额,美的集团表示“不差钱”。根据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将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664.9亿元,远超本次回购所需金额;回购资金约占总资产的3.99%、净资产的12.4%。

    公司认为,140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不会对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近三年回购耗资近百亿

    回购股份作为市值管理的重要手段,向来被视为股市“强心针”。近三年来,美的集团几乎“每年一回购”,累计耗资已近百亿,并获得了极大的价值认可,近三年股价涨幅近70%。

    2018年7~12月,美的集团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以自有资金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510.5万股,回购价格介于36.49元/股~48.40元/股之间,耗资约40亿元,回购金额达到计划最高限额。按照计划,回购的股份已被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019年2月~2020年2月,美的集团再度回购6218.11万股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介于45.62元/股~55元/股之间,耗资32亿元,相关股份已被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2020年2月-10月,公司累计斥资27亿元回购4182.6万股股份,成交价介于46.30元/股~74.99元/股之间。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回购期间内,公司股价上行,持续高于原定的回购价格,甚至影响了回购计划进一步实施。

    业绩稳中有升

    股价走高的背后,是美的集团强有力的业绩支撑。

    2020年前三季度,尽管在疫情冲击下,美的集团仍保持了稳健的增长态势,实现营收2177.53亿元,同比降低1.81%;净利润220.18亿元,同比增加3.29%。其中,第三季度增幅明显,单季录得营收及利润780.34亿元、80.9亿元,同比增幅达15.71%、32%。

    2020年末,公司将战略升级为“科技领先、用户直达、数智驱动、全球突破”,并将整体业务架构更迭为智能家居事业群、机电事业群、暖通与楼宇事业部、机器人与自动化事业部及数字化创新业务五大板块。

    华创证券研报认为,美的集团已经形成了国内领先的家电竞争优势,在新战略驱动下,继续看好公司在全球继续深入布局,并运用科技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扁平化渠道及数字化工具直达用户。

监事会驳回五股东罢免议案 创新医疗内斗升级

    2月23日晚间,创新医疗(002173)“宫斗”再传新消息:富浙资本等5名股东提请召集股东大会罢免全体董事被监事会驳回。这意味着,上述股东后续如果想继续推进罢免事项,只能祭出“杀手锏”,走自行召集股东大会之路。

    监事会驳回请求

    回溯今年2月初,富浙资本、岚创投资、从菊林、陈越孟、浙商汇悦等5名股东首先向董事会提交了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申请,因罢免理由不充分被拒绝。2月19日,上述股东向监事会发出召集请求,根据监事会最新审议结果,临时股东大会再度被扼杀在了摇篮里,且监事会的驳回理由与董事会如出一辙。

    根据提案内容,上述股东拟罢免现任董事会全体成员,分别为陈海军、阮光寅、王松涛、何永吉、余景选、陈珞珈,并提名游向东、张焱、沈梦怡、窦宏伟、周宏、王雷等6人为新任董事;同时,要求暂时限制陈海军、陈夏英的股东权利。据悉,陈海军、陈夏英系姐弟关系,为公司创始人及实控人,合计持股比例为21.94%,陈海军现任董事长。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富浙资本等股东来说,向监事会提请召集股东大会更多是走形式,被拒绝应在意料之中,后续他们就可以按部就班地走自行召集的道路。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创新医疗的监事会由4人组成,入职年限均超过10年,其中监事何飞勇为实控人陈夏英之子。

    创新医疗董事席位争夺战早在2020年11月便已开启。当时正值公司董事会换届之际,富浙资本等股东向股东大会提交了提名董事的临时提案,却被董事会以收到书面函件的时间距离股东大会不足10日为由驳回。

    股东阵营多次演变

    缘起于2016年的一起跨界并购,创新医疗的股权斗争历经诸多波折,陈海军、陈夏英的实控地位不断遭遇挑战,与之相抗衡的台前力量也从最初的梁喜才等人变成了陈越孟等人,随着富浙资本的加入,公司股权结构亦在悄然发生变化。

    2016年,主营淡水珍珠养殖、加工与销售业务的创新医疗(时名“千足珍珠”)完成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建华医院、康华医院和福恬医院三家医院100%的股权并配套融资事项,跨界医疗服务行业,自此,作为交易对方的梁喜才及陈越孟登场。其中,陈越孟为浙商创投实控人,曾有媒体报道称,陈越孟是当初创新医疗收购建华医院的“中间人”和第三方见证人。当时陈越孟的入股价为11.78元/股,若不考虑资金成本,截至目前浮亏已超50%。

    因并购标的业绩不达预期,创新医疗与交易对方在业绩补偿问题上的矛盾不断激化,一度引发子公司失控,并给上市公司带来巨额商誉减值,导致2019年度巨亏11亿元。

    上市公司方面认为,陈越孟在上述期间选择“站队”梁喜才,引发梁喜才加大力度对抗公司对并购资产的管控,导致年报审计受阻及子公司失控。

    在梁喜才以涉嫌职务侵占等罪被相关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陈越孟选择了站到台前,叫板陈海军、陈夏英,并引入了盟友。在本次联合提交股东大会请求的股东中,富浙资本虽为新面孔,但却与陈越孟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天眼查数据显示,富浙资本持有浙商创投19.53%股份,后者实控人为陈越孟。2020年5月以来,富浙资本持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至4.02%。

    从明面上看,据初步估算,陈越孟及其盟友持股比例已近20%,直逼陈海军、陈夏英姐弟;而前十大股东中,与陈越孟同时认购创新医疗配套融资的冯美娟,持股比例为6.86%,其投票意向或许将决定股权斗争的走向。

旧患未解又添新忧 申银特钢会否重蹈江苏申特覆辙?

    围绕西北地区第一大民营钢企宁夏申银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特钢”)的债务问题,新黄浦(600638)董事长仇瑜峰与袁永兴、沈水才、杨昭平等多名企业家之间发生一系列恩怨纠葛,证券时报在去年7月曾刊发《谜团待解新黄浦董事长被指利用申银特钢融资68亿》的报道予以关注。记者了解到,江苏省高院的一份判决书中,并不认可仇瑜峰“派出所内被逼替人偿债”的说法。

    围绕申银特钢发生的各种债务纠纷,目前尚未完全化解。迷局中的另外一个核心人物就是创始人袁永兴。他此前创办的另外一家企业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申特”),一度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2012年袁永兴引进其他企业“接盘”,自己“转战”申银特钢,后江苏申特的债务危机全面爆发。截至2019年年底,公司负债高达220亿,已严重资不抵债。

    如今,袁永兴又引进建龙集团“接盘”申银特钢,他自己则再次抽身,而给申银特钢留下的是仍未理清的矛盾和债务纠纷——申银特钢是否会面临与江苏申特一样的命运?

    法院不认可

    “被逼替人偿债”说法

    申银特钢之所以引发关注,源于新黄浦董事长仇瑜峰在接受采访时自称“派出所内被逼替人偿债”,他同时指控江苏溧阳商人沈水才存在“虚假诉讼”、“高利转贷”、“鲸吞申银特钢数亿元资产”等问题,使申银特钢从债权人变为债务人——这也将沈水才和溧阳司法部门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记者获取的判决书显示,去年底,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相关刊发平台构成侵权,并责令对方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偿精神损失的侵权责任。

    而在2020年江苏省高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中,对此则有更详细的记录。申银特钢、上海盛玄因与盛祥公司(注:沈水才控制的企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常州市中院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改判驳回盛祥公司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上海盛玄在上诉时称,溧阳市公安局于2018年6、7月以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等罪名刑拘多名高管、员工,“7月15日仇瑜峰被刑事拘留,其时恰逢仇瑜峰所投资上市公司上海新黄浦召开董事会,引发资本市场轩然大波。”

    “仇瑜峰被押解回溧阳后,溧阳公安要求仇瑜峰必须认罪还款,否则其与其他员工均无法恢复自由。7月22日仇瑜峰被迫与沈水才的盛祥公司、九耀公司,以及袁永兴的申银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当天,仇瑜峰被取保候。”上海盛玄就此称,“《执行和解协议书》系盛玄公司实际控制人仇瑜峰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数位员工被错误拘捕的压力下,受公权力胁迫而违心签署,非真实意思表示,属可撤销的合同。该案盛祥公司属于虚假诉讼,其诉请应予驳回。”

    不过,江苏省高院审理后认为,前述执行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未采纳上海盛玄的说法。

    “首先,盛玄公司不否认协议书上签章的真实性,执行和解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有效。”江苏省高院认为,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的2018年8月4日,袁永兴与沈水才、仇瑜峰签订协议更是对于袁永兴方、沈水才方、丙方仇瑜峰方涉诉案件以及债权债务的处理进行进一步约定,对于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约定为“就甲方申银公司、乙方盛祥公司、九耀公司与丙方盛玄公司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书,丙方同意签约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8000万元(含已经支付至法院的3400万元,如法院未能退回丙方则需另行支付)”,再一次明确表示对于执行和解协议的认可及履行。

    江苏省高院同时表示,上海盛玄“因未提交证据证明,且其对于2018年8月4日协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却为何又对于其中确认执行和解协议涉及的相关内容予以认可,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故对于其上诉所称系受胁迫签订,亦不予支持”。

    简单来说,江苏省高院也不认可仇瑜峰所谓“受胁迫”的说辞。

    另根据天眼查显示,上海盛玄、仇瑜峰先后起诉要求撤销上述《执行和解协议书》和“8.4协议”,经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后,未提起上诉。

    新电厂投用

    与老电厂“冲突”?

    2019年5月,袁永兴引进北京建龙集团对申银特钢进行重组,这家危机重重的企业看似迎来转机。

    去年1月份,记者前往申银特钢探访时,注意到公司门前的“申银特钢”字样已经换成“宁夏建龙”。与晟达通电厂相距约百米的位置,宁夏建龙龙祥钢铁有限公司80MW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正在建设中。

    宁夏发改委官网信息显示,2019年11月18日,发改委叫停未经核准的申银特钢违规新建80MW燃气发电项目,并罚款23万元。不过同年12月9日,宁夏发改委又对申银特钢“2×80MW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予以核准。如果上述项目完全建成,规模将超过晟达通公司6×25MW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晟达通电厂相关负责人王妙青向记者表示,建龙集团新建电厂已经影响晟达通电厂用气。据介绍,建龙集团第一个80MW发电机组已经投入使用,第二个80MW发电机组建设因为春节假期暂时停工,估计春节后会恢复建设。与之相对应的是,晟达通电厂6×25MW煤气综合利用项目中,一期2×25MW早在2013年就已投入使用,二期2×25MW项目的锅炉已安装完成,“二期预计节后一个半月投入使用。我们的供气会受(建龙集团新造电厂)影响,”王妙青强调称,“目前一期项目已经受影响,建龙集团富余的气体才供应给我们,如果气体不多就不供应给我们了。不仅如此,建龙集团至今还拖欠电费不付。”

    晟达通电厂如今已经被建龙集团新电厂“卡”住了脖子。

    记者获取的一份录音材料中,以前石嘴山市派驻申银特钢工作组的主要领导表示,“政府默认申银特钢另外再造电厂,极有可能会挑起激化企业之间的矛盾,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对此,石嘴山市惠农区委书记王宇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建龙的高炉煤气量比较充足,过去不能完全消化这些煤气,造成资源的浪费。现在我们把这些煤气利用起来,也符合国家的政策。它不是新批的燃煤电厂,而是尾气综合循环利用,都是符合国家政策的。”

    “地方政府部门立足大局,作为企业,我们肯定会全力配合,但企业最基本的合法权益不应为此受到损害。”晟达通电厂方面人士表示,当初申银特钢陷入困局时,地方政府成立工作组介入处理,最终给出的解决方案就是通过重组晟达通电厂和新生焦化两公司来化解部分债务,“结合当时签订的重组协议以及申银特钢最初的规划审批方案可以明确,虽然在产权上进行了分割,但晟达通电厂之于申银特钢经济循环体的功能不变,最初核定的余气发电规划建设指标应属晟达通电厂。”该人士质疑,如今建龙集团入主钢厂后立即违约另造电厂,地方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旧矛盾未化解又为企业造成了新矛盾。

    会不会成为

    第二个江苏申特?

    围绕申银特钢发生的各种债务纠纷尚未完全化解,这也让人想起江苏申特的遭遇。

    江苏申特同样由袁永兴建立,后袁永兴将公司股权转让给杨某,留下“烂摊子”。在杨某涉嫌刑事犯罪被追究刑责后,江苏申特又由中建材托管。公开报道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江苏申特负债高达220亿,已严重资不抵债。

    与江苏申特相似的是,袁永兴在石嘴山创办的申银特钢,如今大部分股权已经转让给建龙集团,他同样在企业投入严重不足、矛盾集中爆发、企业濒临绝境时抽身。知情人士介绍,目前袁永兴已经“转战”四川投资水泥厂。

    宁夏申银特钢是否会重蹈江苏申特系的覆辙,让地方政府收拾残局?

    “建龙来整合申银特钢,对困难企业进行重组本身就很难,里面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很复杂。”王宇翔向记者表示,过去的几个股东已经因此诉诸法院,具体情况不好评价。不过他强调,从目前掌握的税收等情况来看,申银特钢的经营情况是有明显增长。“历史问题逐渐解决了,又有了产出和税收,多方都在努力推进,但肯定还需要一个过程,”王宇翔说,“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进,这些问题都会化解。”

    毋庸讳言,建龙集团入主申银特钢获得当地政府的支持。天眼查数据显示,申银特钢近日正式更名为“宁夏建龙特钢有限公司”,目前建龙集团旗下的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持股91.63%,袁永兴持股比例则降至8.37%。

    溧阳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显示,沈水才与申银特钢、袁永兴合同纠纷一案,溧阳法院分三笔冻结被申请人袁永兴在申银特钢股权合计8370万元。“冻结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变更等相关手续。”冻结期为2018年12月19日至2021年12月18日。

    沈水才方面认为,“石嘴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未知会溧阳法院,未经过法院评估股权价值的情况下,就将袁永兴所持有的大部分股权变更至建龙名下,只保留了8.37%的股权,这一过程涉嫌违反相关法律程序。”

    记者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印发的《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第12条指出:“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被冻结的,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转让,不得设定质押或者其他权利负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被冻结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该股东的变更登记、该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被冻结部分的公司章程备案,以及被冻结部分股权的出质登记。”

    记者就此联系石嘴山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人士回应称,是按照溧阳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的冻结,“我们就是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它要求我们冻结什么,我们就冻结什么。”她强调称,“我们登记的是原始股,至于股值是多少,我们没有办法评估,所以我们只能冻结原始股权,到底价值是多少需要法院评估,至于法院评估没有,我不太清楚。”

    2020年9月的公开报道显示,宁夏建龙入主当年,申银特钢即扭亏为盈实现产值过百亿。记者就此联系到建龙集团董事长张志祥。“营收应该说还是(可以),毕竟有多少产量就有多少营收。”不过张志祥强调,“总的来说不是特别好,还是有些困难。”对于具体面临何种困难,他并不愿意多谈,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知情人士称,大量关于申银特钢的案件堆积在当地法院集中执行,建龙承诺每月支付的履行款经常迟延,宁夏建龙新建项目的工程款也拖延审计未按合同支付。晟达通方面人士则担心,建龙集团“来者不善”,他担心建龙集团像当初仇瑜峰进入申银特钢一样,最后甩下烂摊子一走了之,“这有可能会给地方带来更大的麻烦。就像江苏的申特钢铁一样,企业表面上介入化解矛盾,实际上捞完钱就溜了,最后留个烂摊子让政府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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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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