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高企存货剧增 中航机电遭冯柳减持 对于颇为看好的中航机电,私募大佬冯柳选择了落袋为安,背后的原因除了投资收益颇为丰厚外,公司自身显露出的隐忧或也让人警觉。 冯柳获利颇丰 3月15日,中航机电发布2020年年报。公司前十大股东榜显示,私募大佬冯柳管理的“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于2020年四季度退出前十大股东之列。 翻看公司财报可以发现,冯柳于2020年一季度买入6150万股中航机电,位列第六大股东。二季度,冯柳再度买入7650万股,升至第三大股东。不过,从2020年三季度起,冯柳开始进行减持操作。截至2020年底,冯柳已退出前十大股东之列。 中航机电股价于2020年2月4日触及年度低点6.00元,于10月14日摸至年度高点12.9元。虽然无法确认冯柳究竟在什么价位上加减仓的,但以此计算,其在中航机电上获利不菲应是不争的事实。 随着冯柳的离场,中航机电股价近期回调幅度颇大,较高位已下跌近30%。 离场原因何在 中航机电是航空工业旗下航空机电系统的专业化整合和产业化发展平台,主要经营航空机电产业和基于航空核心技术发展的相关系统,具有一定的独特性。究竟是什么让冯柳选择了从中航机电中抽身而去? 军工板块整体涨幅较大,或许是冯柳选择离场的主因。去年年中,军工板块开启了一波上涨行情,板块内不少公司走出大牛走势。如中航沈飞,去年年中股价最高达到了70元以上,是年初的近3倍。又如中航西飞、中航光电、航天电子等,也都走出了2015年以来的最好行情。 除此之外,中航机电年报中透露出的一些隐忧或也令人警觉。2020年年报显示,中航机电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2.24亿元,同比增长0.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5亿元,同比增长11.85%。以此数据统计,中航机电已经连续6年实现净利润增长。 但增长的背后存在着隐忧。翻看中航机电的资产负债表,近年来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存货持续增长。其中,应收账款从2012年的32.66亿元一路飙涨到2020年的72.8亿元;存货从2012的17.81亿元剧增至2020年的57.77亿元。 仍有机构买入 虽然冯柳已经在减仓,但依然有机构选择了加仓。公司前十大股东榜显示,易方达投资基金在2020年四季度增持中航机电143万股,这是该基金连续3个季度增持中航机电。截至2020年底,易方达投资基金共持有7426.6万股中航机电,位列第六大股东。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也在去年四季度增持了2292万股中航机电。截至季度末,共持有7879万股中航机电,在所有股东中排名第四。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在2020年半年报进入中航机电前十大股东之列的。 除此之外,位于中航机电前十大流通股东之列的还有国联安基金、中央汇金、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等机构。 今年已有11家公司终止上市 交易类退市日趋常态化 退市新规实施以来,以“1元退市”为主的交易类退市日趋常态化。据上证报资讯统计,今年以来,沪深两市已有11家公司触发终止上市情形,其中有8家公司系股价低于1元(或新规实施前所谓的“低于面值”)而退市,这一数量已达到去年全年的七成。与此同时,股价濒临1元的公司数量日渐增多,“1元退市”群体将不断扩大。 有监管层人士向记者表示,伴随注册制改革试点推行带来的供求关系变化,常态化退市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市场估值和企业质量之间内在的正向联动趋势不断强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正在改善。 “1元退市”公司数量增多 因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触发“1元退市”指标,*ST宜生、*ST成城于3月16日发布终止上市公告,成为退市新规下首批没有退市整理期的“1元退市”股。 事实上,今年以来已有天夏退、*ST长城等4家公司先后触发“1元退市”情形,但因其收盘价连续低于1元的时段跨越了新规施行前后,故按照原规则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而*ST宜生、*ST成城的特殊之处在于,其触发终止上市标准是在新规施行后,因此不设退市整理期,由上交所根据规则直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记者注意到,进入2021年,沪深两市已有11家公司触发终止上市情形。其中,有8家公司触发股价低于1元(或低于面值)的退市标准,数量上已达到去年全年的七成;营口港、*ST航通属于主动申请终止上市;*ST康得则同时触发财务类退市情形、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从退市进度来看,“1元退市(或面值退市)”公司将于3月份集中进入清理期。在8家公司中,退市刚泰、退市金钰经过退市整理期后,分别已于3月3日、17日摘牌;天夏退、*ST长城、*ST秋林、退市工新则将于3月中下旬进入退市整理期。 注册制改革以来,面值退市逐渐成为退市主渠道。退市新规进一步完善交易类退市指标,将原来的面值退市指标修改为“1元退市”指标,让交易类退市更契合现实需求,也让市场化退市能够精准发力。回看上述“1元退市”股,都属于市场公认的经营不善、治理不规范或者严重违法违规的绩差公司、问题公司,部分公司还存在股本盲目扩张等情况,缺乏投资价值。 在专家看来,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场估值逐渐趋于合理,“1元退市”的情况将日渐增多,进入常态化,这是投资者“用脚投票”的结果,也是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市场生态不断修复的重要体现。 股价濒临1元公司“扩容” 新规发布以来,绩差股、ST股等纷纷下跌,彰显出退市制度的威慑力和市场的认可度。 据上证报资讯统计,截至3月17日收盘,股价低于2元的上市公司共有65家,其中股价低于1.5元的18家,全部为ST股。从2020年业绩预告不难看出,仅ST永泰等5家公司预增或扭亏,其余公司均为首亏或续亏。 以*ST海航为例,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0亿元至-650亿元,主要系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公司经营大幅亏损;同时,因海航集团等公司重要关联方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导致公司所持关联方的股权投资、应收关联方款项、金融资产及飞机资产等预计可能出现损失。公司股价表现方面,徘徊在2元以下已长达2年时间,截至3月17日收盘为1.43元。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春节后,低价股一时间受到市场青睐,部分年初股价濒临1元的股票,最新股价已陆续攀升至2元以上,甚至3元。在公司业绩续亏、股价无基本面支撑的情况下,此类低价股炒作风险需要高度警惕。 随着注册制改革大踏步迈进,壳公司的价值不断下降,年初至今多家公司触发“1元退市”,正是市场生态发生变化的一个缩影。前述专家直言,交易类退市不同于其他财务类等强制退市情形,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前,已给予投资者充分的交易窗口,交易类退市实质上是投资者自主选择的一种退市类型,是投资者自身“用脚投票”的结果。退市新规取消退市整理期有一定的制度合理性,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退市效率。投资者如继续炒作濒临“1元退市”的股票,无异于火中取栗,很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全国碳交易市场如何聚“碳”成“财”? 备受关注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架构正逐渐明朗。上海证券报昨日从多方获悉,6月底前将上线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交易中心将落地上海,碳配额登记系统设在湖北武汉。 “全国碳交易市场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标配。”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碳交易的市场化收益可部分替代政策性补贴,推动可再生能源逐步替代化石能源,从而带动我国能源结构转型,最终实现碳中和目标。 林伯强同时提醒投资者,要理性看待和正确理解碳中和、碳交易等相关概念,“碳交易会增加排放企业的成本,这是明确的,因为基本原则是要增加消耗化石能源的成本”。 碳交易市场“温和”起步 全国碳交易市场从市场建立到制度完善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现阶段正处于“温和”的发展初期。“碳交易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先做容易管理的积累经验,接下来再到水泥、钢铁等复杂行业。” 碳交易是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统称,在《京都协议书》要求减排的6种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因此,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为计算单位。在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权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从而具备了商品属性。 相比趋于成熟的欧美碳交易市场,我国碳交易起步较晚。2011年,北京、上海、深圳等7地启动地方碳交易试点工作,覆盖钢铁、电力等20多个行业的约3000家企业,累计成交量超过4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90亿元。 在中投协咨询委产融平台绿创中心副主任郭海飞看来,虽然起步晚,但从启动多地试点到建立全国市场,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对碳交易已逐步达成共识,市场机制和交易规则也逐步摸索出相对成熟有效的模式,市场价值和减排效益也得到验证。 随着《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下称《试行办法》)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碳交易试点将扩展至全国,仅第一阶段纳入控排范围的发电行业就足以让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碳市场。 根据《试行办法》,属于全国碳交易市场覆盖行业,且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在此基础上,2225家火电企业率先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航空等7大行业将在“顺利对接、平稳过渡”的基调下逐步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 事实上,上述标准及方案早已明确,但所覆盖的行业范围一再缩小。 2016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曾要求全国碳交易第一阶段覆盖包括石化、化工、建材等在内的8个行业,但1年后公布的配额方案讨论稿中仅包括电力、水泥和电解铝3个行业。2017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明确在发电行业(含热点联产)率先启动全国碳交易体系,当时首批纳入的1700余家发电企业年排放总量超过3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占全国碳排放量的三分之一。 业内人士表示,全国碳交易市场从市场建立到制度完善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现阶段正处于“温和”的发展初期。 “碳交易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开始会比较‘温和’。先做容易管理的积累经验,接下来再到水泥、钢铁等复杂行业。”林伯强解释称,发电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高,纳入碳交易体系后有利于减排。此外,发电行业以国资为主,相较于其他行业,在排放数据的统计、管理等方面更为规范,参与碳交易也更便于管理,将为全国碳交易市场的上线运行打下良好基础。 配额与价格的博弈 从现阶段碳交易试点情况看,各地迥异的总量确定方法和配额分配方案导致碳价格差异较大。“配额宽松,碳价格就会低迷,无法体现对企业节能减排的影响;配额过紧,过高的碳价格又可能会影响产业发展。政府需要平衡其中的‘量’和‘度’。” 从免费性质的公共资源,到明码标价的稀缺商品,核定的碳排放权配额让“虚无”的碳排放权具备了商品属性。目前,各地试点的碳交易产品主要分为地方碳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两种。 以上海为例,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月5日印发的《上海市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2020版)》及《上海市2020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包括宝钢股份、东方航空在内的314家企业被纳入配额管理名单。上海市2020年度碳交易配额总量为1.05亿吨,纳管企业的配额分为直接发放和有偿发放两部分,前者依据企业上一年度含碳能源(天然气除外)消耗导致的占比情况来确定,后者则由企业实行有偿竞买。 此外,在履行清缴义务时,如果纳管企业配额不足,通过上海市碳交易平台购买补足,亦可用CCER进行配额清缴,1吨CCER相当于1吨碳排放配额,但不得超过当年度经过审定的碳排放量的3%;若纳管企业配额有结余,则可在后续年度使用或用于配额交易。 简而言之,排放量超过配额的企业需在碳交易市场上购买配额,排放量低于配额的企业则通过卖出配额获得收益。此外,实现额外减排的企业依规核证后会获得CCER,亦能在碳交易市场出售获益。 在此背景下,节能减排成为纳管企业的首要目标。春秋航空董事长王煜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公司采取更精细的管理以控制排放,比如精准核定机载水箱的水量以降低飞机载荷。“我们这几年的排放没有超额,还获得了奖励。” “碳交易是市场化行为,理论上价格由市场决定,但还取决于政府核定配额的松紧程度。”林伯强说。这意味着核定配额的多寡,直接影响碳交易价格。 从现阶段碳交易试点情况看,各地迥异的总量确定方法和配额分配方案导致碳价格差异较大。据北京市碳排放权电子交易平台的行情信息,2020年1月至3月,北京市碳排放配额成交均价在73.1元/吨至87元/吨的区间;截至同年5月,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累计成交量1000万吨,累计成交金额5576万元,折合每吨单价仅为5.576元。 “碳市场虽然是市场化形式,但政府起到的作用非常大。”林伯强解释道,“配额宽松,碳价格就会低迷,无法体现对企业节能减排的影响;配额过紧,过高的碳价格又可能会影响产业发展。政府需要平衡其中的‘量’和‘度’。” 即便是日趋成熟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在全球金融危机后也曾经历过因配额过剩而造成的交易价格低迷、排放约束有限的困境,直至实行“市场稳定储备”改革后,碳价格才从约5欧元/吨攀升至如今的约30欧元/吨。 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6月底前上线交易,以及发电企业的参与,未来将出现全国与地方两种碳交易价格。对此,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总经理刘杰表示,全国碳交易市场与地方碳交易市场都是独立的交易市场,价格之间没有联动机制,但全国市场的价格会影响地方区域市场的价格。 中国碳论坛等机构在去年底共同编写的《2020年中国碳价调查报告》预计,全国碳交易市场建立之初的碳价格约为49元/吨,到2030年有望达到93元/吨,本世纪中叶将超过167元/吨。此外,该报告考虑到中国在调查开展后作出碳中和承诺,认为最新价格预期很可能高于调查结果。 碳交易如何获利? 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以及第一履约周期的开始,市场普遍对CCER重新开放备案申请持乐观态度。安信证券认为,CCER预计有望开放备案申请并持续增长,参与其中的企业将获得可观收益。 林伯强认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将直接受益于碳交易,清洁能源转型的最大难点就是成本,碳交易市场的转移支付增加化石能源的成本并抑制消费,提升可再生能源竞争力和产出。 浦江金融论坛秘书长李国旺表示,从能源生产角度看,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卖方有水电、风电、潮汐发电、生物质发电等企业。 据瑞银测算,全国碳交易市场上线运行的初期,电力行业受影响最大,低效的火力发电企业盈利将下降9%,水力发电企业的盈利将增长7%。 作为碳交易产品之一的CCER,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截至2020年底,登记备案的CCER方法学共有200个,适用领域主要集中在可再生能源(风电、光伏、水电等)、废物处置(垃圾焚烧、垃圾填埋)、生物质发电等领域。 如何通过碳交易的CCER抵消机制获利?以宏润建设为例,公司在下属子公司于2015年完成80兆瓦并网光伏给发电项目的CCER备案,次年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CCER减排量签发,并在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分别在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出售获得交易款49.08万元和63.18万元。天风证券认为,按照全国的风电实际发电量考虑,当CCER市场发展稳定后,全国的风电年减排收益有望达到74.36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CCER的现有体量正在缩减。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17年3月暂停了CCER项目备案申请的受理,592项已申请但未备案的项目同时被暂停。与此同时,已签发的CCER项目仍在陆续挂牌,仅2020年就有10个CCER项目在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所上市交易。 “每年CCER都有一定量的抵消,存量逐年在减少,CCER国家核证工作今年重启可能性不大,但按照部里的说法尽快会重启。”刘杰说。 随着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立以及第一履约周期的开始,市场普遍对CCER重新开放备案申请持乐观态度。安信证券认为,CCER预计有望开放备案申请并持续增长,参与其中的企业将获得可观收益。 此外,郭海飞认为,随着更多行业被纳入控排范围,卖方将以碳排放量较少、有较大额度碳排放指标的企业为主,不会局限于电力行业内部。“农林牧、园林绿化、新能源等‘吸碳’量较大的企业会有优势,绿色建筑等大型开发企业通过节能减排、技术改进,也会产生较大的碳减排额度,成为卖方之一。” 不过,参与交易的各方想从碳交易市场中各取所需,以及发挥碳交易促进节能减排的作用,一个活跃、健康的市场环境必不可少。对此,林伯强建议全国碳交易市场在法律法规、覆盖行业、交易设施等方面应加快建设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