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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3日周五人民日报及四大证券报头版内容精华摘要

2021-4-23 08:57| 发布者: adminpxl| 查看: 3689| 评论: 0

摘要:   人民日报  粤港澳大湾区构建多元立体交通网―― 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正形成  在粤港澳大湾区,得益于覆盖3地11城的多元立体交通网,城市间“一小时生活圈”正在形成,如张晓星这样跨城上班的人越来越多:在 ...


警惕大宗商品“涨声”背后的终端成本风险

  2020年末,铁矿石期货主力合约价格突破1000元/吨大关,一度引发市场极大关注。然而近日,铁矿石期价站上1110元/吨历史新高,惊叹之声已经寥寥。

  一年多来,对于大宗商品市场的异常表现,市场似乎已见怪不怪。沪铝期货价格从逾11000元/吨涨至18000元/吨上方,近期包括动力煤、铁矿石在内众多黑色系商品创下阶段性或历史性新高,大宗商品市场受疫情影响带来的蝴蝶效应直接、明晰。钢铁、电解铝等此前一直被诟病的传统行业,也因盈利丰厚,被冠以“顺周期”概念而受到市场追捧。

  上游狂欢之余需要看到,目前中下游企业的成本压力已经凸显,涨价潮恐逐级向下传递。我国3月份经济数据显示,生产价格指数(PPI)大幅跃升至4.4%,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也同比抬升0.4个百分点。海通证券分析,3月份PPI的回升主要由大宗商品涨价带动,生产资料价格同比飙升至5.8%,生活资料价格同比仅转正至0.1%。从行业分类看,涨价幅度较大的几乎全部集中在上游原材料相关领域,下游终端消费需求相关领域没有明显的价格上涨。

  不过近日,宝洁、可口可乐、金佰利等跨国消费巨头纷纷公布旗下商品的涨价计划,原因皆指向包括包装纸、铝罐在内的成本端。

  日前国家发改委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和全球通胀升温,是全球经济逐渐复苏、供需关系短期调整、流动性宽裕以及投机炒作等多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具有修复性和阶段性特征。大宗商品供需两端并没有出现整体性、趋势性变化,其价格不具备长期上涨的基础。

  不可否认,目前国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包括市场对供给端受限的炒作,如煤炭行业安全监察等导致产能缩减,又如钢铁在限产减排政策影响下,高炉开工率大幅走低,对价格起到推高作用。在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推进下,包括钢材在内的大宗商品供给端压缩预期增强,或也将使得市场供需格局持续趋紧。

  上游商品涨价难续,但大幅降价短期或也难实现。产业链上成本压力转嫁的规律不可逆,“涨声一片”背后,尤需警惕终端商品成本风险。

特斯拉维权事件背后:电动汽车数据监管难题待解

  特斯拉车主上海车展维权事件迎来阶段性进展。4月22日,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相继发声敦促涉事企业配合调查后,特斯拉方面表示:已准备好相关数据,愿意提供给事故车车主及监管部门。

  此前,涉事车主一直希望获得车辆数据以证明事故车辆的刹车系统存在问题;而特斯拉方面则主张进行第三方检测,拒绝直接提供数据。

  谁主导智能汽车数据

  4月19日,在上海车展特斯拉展位现场,一名女车主身穿“刹车失灵”字样的T恤站在车顶维权,引发热议。同一天内,特斯拉高管对此事进行了回应,态度强硬,进一步引起舆论风波。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时,要以交通部门的调查和判定为准,对事故责任进行界定。但对于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车辆来说,事故原因很难在现场调查清楚,究竟是由于车辆本身有问题,还是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很难下定论。”北京春林律师事务所庞九林告诉记者,在判断事故原因层面,车辆的核心数据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庞九林认为,在类似的事故发生后,车企有必要形成自我约束,主动对事故原因进行盘查。

  有业内人士分析,自动驾驶车辆涉及到的数据非常复杂,包括外部环境数据、车辆数据和用户驾驶行为及隐私数据等,很多车企的技术迭代也是基于数据的积累,一旦公开数据,也会给车企带来相应的损害。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助理兼技术部部长王耀告诉记者,针对自动驾驶数据的确权以及发生事故后车企公布数据的流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认为,在我国自动驾驶数据应该属于用户个人权益,整车企业收集和使用用户数据需要获得用户的认可。事故发生后,整车企业应该根据用户要求公布数据,数据的公布方式应该由用户决定。

  新能源汽车独立评论员曹广平认为,随着汽车技术智能化以及网联化等飞速发展,汽车数据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等情况也变得复杂化。车辆数据的所有权应该是属于车辆所有者的,车企只是数据的保管者,有义务在必要时向监管部门和车主进行公开。

  确保数据精准性

  特斯拉公关负责人黎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特斯拉的角度来看,妥善解决问题的前提,应该是车辆先接受国家权威的第三方检测。

  在多家媒体的报道中,事故车辆车主表示,并非不接受第三方检测,而是希望找一家他们和特斯拉都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测。

  庞九林提示道,对于特斯拉的车主来说,即便是走到诉讼环节,车辆也是要经由双方都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如果车主对任何检测都不信任,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在他看来,车主要进行维权,首先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符合程序规则。

  “特斯拉的车辆数据是车辆网关读取车内各部件信号并以加密形式存储。存储后的数据采用加密技术记录,无法直接读取、修改、删除相关数据。”黎婧告诉记者,在遇到执法和监管机构的调查时,特斯拉会完整、真实地提供车辆相关数据。

  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当车辆出现事故,消费者很难对车企提供的数据持有充分的信任的。王耀告诉记者,在保证车辆数据存储完整性的同时,如何保证车辆数据的真实性和防篡改性将是未来汽车产业面临的另一个重要挑战。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随着自动驾驶的逐步商业化,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了很多挑战,这种挑战远不止体现在数据管理的层面上。

  数据监管有必要强化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非常快,法律法规滞后于技术发展是客观存在的。当新技术不断迭代时,法律法规和监管层面也要加快步伐,适时调整。

  对此,曹广平建议,随着汽车、互联网以及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各行各业都需要一套关于数据管理的法规,尤其是要针对一些新情况、新趋势、新难点进行系统研究。

  记者注意到,目前针对自动驾驶数据安全的监管方式,各汽车主要国家仍在研讨当中。

  “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仍存在一定的不适用性。”王耀告诉记者,今年4月,工信部已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的网联安全问题,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按照这份文件的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应具有事件数据记录和自动驾驶数据存储功能,保证车辆发生事故时设备记录数据的完整性,数据包括驾驶自动化系统运行状态、驾驶员状态、行车环境信息、车辆控制信息等。

  事实上,在今年3月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中,也对自动驾驶汽车产品提出了硬性的要求,其中便包括了自动驾驶汽车必须具有类似飞机“黑匣子”一样的数据记录系统,且要完整记录事件数据和各方面的自动驾驶数据等。

  王耀认为,特斯拉的事件,给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建议政府部门可针对智能网联汽车涉及的不同数据类型,修订、补充不适应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所需的法规及标准,同时建议通过采用多中心化数据治理模式,进一步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的数据监管体系。

新型储能市场蓄势待发 产业将转向规模化发展

  4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的主要目标。

  储能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应对极端事件、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征求意见稿》表示,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将发展新型储能作为提升能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综合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举措,以政策环境为有力保障,以市场机制为根本依托,以技术革新为内生动力,加快构建多轮驱动良好局面,推动储能高质量发展。

  具体目标来说,到2025年,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成熟健全,装机规模基本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相应需求。

  新型储能产业蓄势待发

  “储能”,顾名思义是指能量(主要是电能)的储存。在供给侧,储能系统是可再生能源解决消纳问题的途径之一。按能量存储形式,储能可分为电储能、热储能和氢储能。其中,电储能是最主要的储能形式,其包含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等机械储能技术,以及铅酸电池、锂离子电池等电化学储能技术。新型储能一般是指除抽水蓄能外的储能方式。

  根据《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1》数据,截至2020年底,我国已投运储能项目累计装机35.6gW,同比增长9.8%;其中抽水蓄能累计装机31.79GW,规模最大,同比增长4.9%;电化学储能累计装机位列第二,为3269.2MW,同比增长91.2%。

  《白皮书2021》表示,“碳中和”目标对储能行业是巨大利好,电化学储能市场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保守预计,2021年国内累计装机规模5790.8MW,在市场发展理想的情况下,规模或能达到6614.8MW的高点。目前,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电力系统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迫在眉睫。

  氢储能也将迎来长足发展。4月21日,《中国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白皮书2020》发布,数据显示,我国氢产能约4100万吨/年,产量约3342万吨,全球第一。而目前我国弃风弃光问题依然存在,2020年全国弃风电166.1亿千瓦时,弃光电52.6亿千瓦时,若将其用于制氢,通过“风/光电-制氢-氢燃料电池发电”链条,则可满足超200万辆乘用车用氢需求。

  天风证券(601162)表示,聚焦解决制氢、储运、加注、燃料电池等“卡脖子”技术难题、建立各类氢能产业链工程,有助于加速行业降本增效及规模化发展,使产业链得以完善。各地出台的发展规划与扶持政策,将有力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高质量发展。行业有望扩大规模效应、迎来黄金发展期。

  中信证券指出,《征求意见稿》明确装机目标和主体地位,有望解决储能主体市场地位和配套政策缺失痛点,开启市场化新阶段,储能设备供应商(锂电池、逆变器等)和综合能源服务商率先受益。中长期看氢储能应用有望加速,绿氢成本有望下降,利好燃料电池等氢能利用设备供应链。

  储能概念股

  4月以来普涨

  证券时报.数据宝统计,A股市场有电化学、氢储能布局,且近期机构较为关注的个股有22只。

  从行情来看,4月以来储能概念股涨势强劲,22股平均上涨8.89%,大幅跑赢同期大盘。圣阳股份(002580)以29.12%的涨幅高居榜首,动力源、厚普股份(300471)涨超22%;东方电气(600875)领跌,跌幅6.37%。2020年度业绩同比翻倍的有4股,从高到低分别是星云股份(300648)、比亚迪(002594)、固德威和阳光电源(300274)。

  储能概念股中已有7家公司预告或公布了今年一季度业绩。按业绩预告中值计算,仅雄韬股份(002733)业绩下滑,其他6家包括美锦能源(000723)、上海电气(601727)、科士达(002518)、比亚迪、圣阳股份和潍柴动力(000338)业绩同比增长均超50%。估值不足25倍的个股有3只,分别为科士达、上海电气和潍柴动力。

服务先行打好预防针 监管零容忍聚焦五大风险

  “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目前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已进入高峰期,在此之前,深交所已经紧锣密鼓开展2020年度的年报监管服务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质量。

  年报信披打好预防针

  1月14日,深交所“例牌”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需注意的是,指定动作中也隐含监管新动向。

  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最重要的环节和最核心的内容。近年来,退市新规、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处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等最新监管政策及要求先后发布,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基础制度建设,同时也对上市公司信披提出更高要求。

  “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读上述通知出台的意义,“明确监管导向,传导监管政策,为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工作打好‘预防针’”。

  通知先行,培训接踵而至。1月29日,深交所通过远程直播方式开展2020年年报披露线上培训,培训对象涵盖深市全部上市公司现任董秘、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年报编制相关人员。培训内容聚焦退市新规等具体实务操作,为上市公司做好年报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帮助。

  “培训实用性强,一方面加深了我对诸如退市新规、公司治理等的认识,另一方面监管部门的亲身讲解解答了我此前对部分规则的疑问,这些对于公司后续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有很大的帮助。”华南一家上市公司董秘向记者介绍。

  聚焦五大突出风险

  先行的还有深交所的2020年年报审查工作方案。

  业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是否已经清偿或解除;公司治理是否规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涉及“大洗澡”;重组标的资产整合与业绩承诺是否履行……

  结合前期业绩预告披露以及日常监管实践,深交所针对性地制定了年报审查工作方案,重点聚焦五大突出风险,目的就是为了尽早识别风险,做好应对。

  2020年是A股上市公司全面施行新收入准则和退市新规的第一年。数据显示,截至4月20日,深市有140余家公司预计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深交所一直以来都对财务造假行为保持“零容忍”的从严监管态势,而针对业绩真实性,深交所构建了如同“绣花针”般精细化监管方案。

  以业绩真实性为例,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深交所将在年报审查中重点关注收入确认与计量、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股权投资和金融资产分类确认、资产减值、资产处置损益、公允价值计量等重点会计科目,聚焦易于操纵利润、规避退市指标相关事项,并将营业收入接近1亿元、业绩处于盈亏边缘的公司年报纳入重点审查范围。”

  再如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方面,深交所深入挖掘违规占用担保的相关线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出现债务风险、实质性违约等情形;是否利用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变相将资金转移给大股东;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是否公允、合规等。

  创业板监管与服务并重

  2020年也是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之年。因此,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成绩单”备受关注。

  透过深交所对于创业板实施注册制首个会计年度的年报审查工作这一扇窗,能洞见“以信披披露为核心”监管理念的具体实践情况。

  “前移监管端口,加强和日常监管联动”“立足分类监管、科技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深化交流服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年报披露已进入高峰期,深交所监管与服务并重,创业板公司有条不紊地开展年报审查工作。

  2021年1月,深交所通过线上培训对创业板共计904家上市公司的2393名学员,着重讲解退市新规、年报披露关注点及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明确注册制信息披露要求变化、传达注重信息披露质量的理念。此外,深交所还结合热点事件、最新规则等编制《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交流》,进一步做好规则解读工作。

  审查方面,前述负责人介绍,深交所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重点关注了创业板公司财报真实性、资产减值合理性、公司治理水平、规避退市风险情形、信息披露质量等五大问题,促进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

  从审查情况来看,记者获悉,2020年创业板年报审查不仅问询力度加大,而且关注面更广、更深。其中,追踪规避退市风险情形作为监管重点关注问题,深交所在创业板公司年报审查中重点关注“擦线”企业是否存在大额异常关联交易,是否新增与主业无关营业收入等情况。

  此外,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以来,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方面加大力度,明确了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总体要求,增加行业及风险披露要求,针对性地制订了通信、网络安全等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但年报披露中,部分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仍有进步空间,例如商誉减值具体过程、行业及风险披露不够充分,创业板针对性要求公司进行补充披露。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将严格执行年报审查的各项制度安排,加强持续监管、精准监管、分类监管、科技监管,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如实披露,力求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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