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养老机构免征营业税(附概念股)
养老服务业上市公司有哪些?养老服务业概念股一览 养老服务业概念股最新动态与价值解析: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支持文化服务出口等营业税政策的通知。通知称,对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文物、遗址等的修复保护服务,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医药诊疗保健服务免征营业税。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外,通知称,为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引导作用,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的养老机构免征营业税。对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代收的期货市场监管费准许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下面是关于支持文化服务出口等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全文: 关于支持文化服务出口等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有关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精神,对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下列服务免征营业税: (一)文物、遗址等的修复保护服务; (二)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医药诊疗保健服务。 二、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精神,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引导作用,对现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政策明确如下: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 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三、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第一条第(三)项“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考试报名费收入”调整为“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考试报名费收入,以及学校食堂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伙食费收入。学校食堂是指依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4号)管理的学校食堂”。 四、对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代收的期货市场监管费准许从其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五、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2月30日 那么,在中国沪深两市中,养老服务业概念股龙头板块有哪些? 以下是养老服务业股票上市公司一览表,养老服务业最有价值股: A股市场上,相关概念股可分为四类:一、医疗器械:桑乐金、宝莱特、鱼跃医疗、和佳股份、爱尔眼科、迪安诊断、通策医疗等; 二、民营医院:开元投资、复星医药、金陵药业、模塑科技、益佰制药等; 三、中医药:中新药业、以岭药业、交大昂立、哈药股份、汤臣倍健、东阿阿胶等; 四、养老地产:天宸股份、上海三毛、世联行(002285)、双箭股份、金陵饭店、凤凰股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