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抗医药(600789)参股子公司被责令停止处理外来废水
鲁抗医药(600789)2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环保部门责令公司参股子公司中和环保公司停止接收委托处理外来废水业务,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同时就异味扰民问题对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并要求公司减少抗生素排放等。 根据济宁市环保局1月31日发布通报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关于抗生素残留方面,环保部门要求公司下一步要通过技术创新、工业改进、设备改造,切实减少抗生素的流失,将抗生素残留量降低到行业领先水平。 关于子公司处理外来废水问题,公司参股子公司中和环保公司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工业废水类乙级资质,2013年初以来,该公司与部分企业签订了污水转移处置合同并进行处理,但其委托处理行为均没有向属地环保部门备案,存在环境风险。针对以上事实,环保局一是要求对公司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及中和环保公司直接责任人予以追责;二是责令其停止接收委托处理外来废水业务,对其运营资质重新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处理外来废水的范围、种类、数量,完善管理程序和制度。 关于异味扰民问题,环保部门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公司已按上限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产生异味较重的中和环保公司菌渣烘干生产线实施关停,对部分生产线实行停产整顿;责令企业加大投入、全面治理,最大限度降低异味污染。公司已列入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 计划,要求3个月内提交老厂区整体搬迁方案,加快推进实施。 关于排污信息公开问题。公司废水由中和环保公司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但排污口信息未依法公开,管理不到位。环保部门责令其2月15日前完成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规范化改造任务,对外开放排污口,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在线数据信息,接收社会监督。 鲁抗医药表示,针对上述问题,公司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将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彻底的整改。由于公司及时采取了产品结构调整等相关措施,上述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此前2014年12月25日,有关媒体播出了关于鲁抗医药污水排放问题的报道,国家相关环保部门及时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