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38鹏鼎控股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20,437,816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或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