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91江苏国泰2024年第二次中期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6日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