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525*ST红阳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或“法院”)于2024年11月1日裁定批准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红太阳股份”)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0,772,873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12.3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717,254,49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98,027,371股。前述转增股票作如下出资人权益调整安排:(1)对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1权益调整:转增股票中,应向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分配的股票数量为237,685,870股2,按照如下方式调整:95,101,923股(10转约4.94143股部分)全部用于偿还上市公司债务。剩余142,583,947股(10转约7.40857股部分)不向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分配,用于向普通债权人分配以抵偿上市公司债务以及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2)对其他出资人的权益调整:转增股票中,应向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分配的479,568,628股3,按照如下方式调整:191,883,088股(10转约4.94143股部分)将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向届时选定的实施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公司登记在册的除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予以无偿分配;相关各股东将按照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后各自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相应比例分配该等股票。剩余287,685,540股(10转约7.40857股部分)不向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分配,用于向普通债权人分配以抵偿上市公司债务以及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 股权登记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