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提示:申购时间:2024-12-19,申购代码:001391,发行数量:132117.75万股 经营范围 内地、香港和澳门地区,国际定期和不定期航空货运、邮件运输和按照货物运输的行李运输,以及航空器维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地面服务和航空速递,地面设备的制造、维修,汽车及零配件的销售(小轿车除外),汽车租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航空货运服务、航空货站服务、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国货航承载了中航集团深厚的航空运输发展积淀,为航空货物运输需求提供专业、可靠的解决方案,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主要的航空物流服务提供商之一。国货航依托覆盖六大洲的全球航线网络资源和丰富的国际航权时刻资源、布局国内主要货源地及国际发达地区的货机和客机枢纽、拥有国内重要枢纽机场自有航空货站和全球航空货站保障体系、高质量的运行及应急保障能力和定制化航空物流服务能力,以高品质航空运输业务为基础,以航空货站业务为支撑,以信息技术为纽带,专注于中国跨境市场,服务于从生产商到终端客户的全物流链产品服务体系。根据所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与形式的不同,国货航主营业务可分为航空货运服务、航空货站服务、综合物流解决方案三大板块。 行业背景 航空运输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发行人归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的航空运输业(G56)。201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13),将物流企业分为三类:运输型、仓储型和综合物流型。前两者业务功能主要涉及运输、仓储等单个物流环节服务集成;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可以为客户制定整合物流资源的运作方案,并提供运输、货运代理、仓储、配送等多种物流服务。国货航向客户提供航空货运服务、航空货站服务、综合物流解决方案等,属于以航空运输为核心的综合物流服务商。 核心竞争力 拥有规模较大的国际航空货运运力、广泛的国际航线、均衡的国内国际网络国货航拥有自主运营的宽体大型全货机,并通过独家经营模式取得国航股份客机的货运业务经营权,是中国大型国际航空物流企业。国货航凭借全货机、客机货运航线,以及国际国内卡车网络,构建了空地联运的航空物流运力网络。截至2024年6月末,国货航拥有全货机20架,其中正在执飞的全货机13架,新增3架全货机于2024年7月起陆续执飞,4架已退役待转让。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发行人拥有全货机21架,其中正在执飞的全货机17架,4架已退役待转让,与此同时国航股份及其控股公司合计运营客机915架,国货航拥有的航空运力规模较大。在航线网络方面,截至2024年6月末,全货机航线条数达24条,其中国际航线18条,地区航线1条,国内航线5条,覆盖8个国家和地区的21个城市,航线覆盖欧洲(法兰克福、阿姆斯特丹、列日、马德里)、北美(纽约、芝加哥、洛杉矶)、亚太(东京、大阪、中国香港、中国台北)等主要地区及城市。2019年,国航股份在北美航线市占率约28%,在欧洲航线市占率达到约45%。在核心洲际航线上的绝对优势为国货航打造了坚实的产业护城河。未来,随着我国国际航班政策逐步放松,国货航将充分利用全货机及国航股份的客机运力网络资源,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货机+腹舱”枢纽覆盖国内主要货源地及国际发达地区国货航拥有得天独厚的航空枢纽区位优势,在北京、上海、成都、重庆、阿姆斯特丹、法兰克福、芝加哥、纽约、大阪以及东京等境内外主要航空枢纽拥有运营基地。国货航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为客机货运的主运营基地,是首都机场航空枢纽的市场领导者;以中国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中心城市上海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为货机主运营基地,开通有至美国、荷兰、德国、日本、西班牙、以及国内天津、郑州、北京等地的专线货运航班。依托于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国货航已开通成都至芝加哥、成都至南京、重庆至阿姆斯特丹等国际、国内货机航线。此外,国货航与全球重要航空枢纽紧密合作,全球通航点达到190余个,覆盖国际主要发达地区。 拥有丰富的国际和地区航权时刻优势国货航在欧洲、美国、日本、中国台北等国际、地区航线上的航权保有量具有市场竞争力。具体而言,国货航在德国、荷兰等欧洲国家拥有丰富的航权总数;在美国,国货航可以在芝加哥、纽约、达拉斯之间任意组合串飞,在航线调整灵活性方面占据优势;在日本,国货航主要经营的航点为东京、大阪;在中国台北,国货航是仅两家运营“浦东-台北”货机航线的承运人之一。时刻方面,国货航在国内五大货运枢纽机场(浦东、北京、成都、重庆、杭州)拥有充足的时刻储备,且可实现国际航班国内串飞的多重组合。 自愿锁定 自愿锁定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资本、实际控制人中航集团承诺: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慎性监管的相关要求,根据孰长原则确定锁定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锁定期限。3、本公司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募资投向 飞机引进及备用发动机购置等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经营需要和发展目标,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飞机引进及备用发动机购置、综合物流能力提升建设、信息化与数字化建设。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严格按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同业竞争问题,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