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延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实施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原定2024年底结束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底。 按照《通知》要求,对于因新旧规则切换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影响较大的保险公司,可与金融监管总局及派出机构沟通过渡期政策,金融监管总局将“一司一策”确定过渡期政策。 根据2021年底出台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简称“规则Ⅱ”),原本设置的过渡期,最晚于2025年起全面执行到位。此次《通知》再次延期到2025年底,为诸多保险公司提供了更加充裕的时间实平稳过渡。这对保险公司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 在为“偿二代”设置宽限期的同时,金管总局同时发布《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简称《指引》),明确险资针对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动产、金融产品等非标准化资产的投资,所要遵守的操作流程要求、相关职责,并细化投后管理要点。 金管总局强调将持续加大制度供给,增强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在稳定保险业务的同时实现资金高效运作与增值。 展望后市,光大证券指出,12月6日金管总局刚发布“推动财险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日就对“偿二代”、险资应用再发新的指引,这是对今年4月“新国九条”强调的“优化险资权益投资政策环境,更好鼓励开展长期权益投资”所需制度环境的持续完善。此前金管总局披露,截至2024年8月末,险资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未上市股权等权益类资产超过6万亿元。未来投资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 具体到A股市场,“偿二代”宽限期延长,利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改善业绩;未来险资投资股市规模的提升,对一直备受险资青睐的高股息红利股等或更受市场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