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赤湾A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深赤湾A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派3.9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A 股QFII、RQFII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现金3.51元;A股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规定,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即先按每10股派现金3.70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股非居民企业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现金3.51元,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现金3.70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B股股息折算汇率按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14年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1港币=0.7955人民币)计算。未来代扣B股境内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按照前述1港币=0.7955人民币的汇率折算。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15日,除息日为2014年7月16日。 A股股息于2014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至其资金账户。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4年7月15日,除息日为2014年7月16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18日。 1)B股股息于2014年7 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B股股东在2014年7月18日办理了“深赤湾B”股份转托管,其所得的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关于2014年6月业务量数据的公告 2014年6月,本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549.6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5.7%;集装箱吞吐量完成42.9万TEU,比去年同期减少11.0%,其中赤湾港区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0.8万TEU,比去年同期减少17.0%;散杂货吞吐量完成150.9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51.4%。 2014年截至6月末,本公司累计完成货物吞吐量3082.1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6.2%;集装箱吞吐量累计完成239.5万TEU,比去年同期减少10.7%,其中赤湾港区累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77.5万TEU,比去年同期减少12.8%;散杂货吞吐量累计完成782.3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31.0%。 截至2014年6月末,共有40条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挂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