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控股子公司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申请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受理公告
2014年7月9日,上海钢联控股子公司上海钢联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2014年第006号)钢联宝就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钢联宝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八条六项以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已经依法受理。
钢联宝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的支付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业务,拟申请支付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范围。
本次收到《受理通知》仅代表钢联宝的申请材料已正式提交至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将进入等候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依法审查之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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