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64)华峰氨纶:关于筹建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批的公告
华峰氨纶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发起设立温州民营银行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1、同意在浙江省温州市筹建温州民商银行。
2、同意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29%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同意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该行总股本20%股份的发起人资格。其他认购股份占总股本10%以下企业的股东资格由浙江银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
3、筹建工作接受浙江银监局的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开展金融业务活动。
4、筹建工作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浙江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如未能按期完成筹建,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银监会提交筹建延期报告。筹建延期不得超过一次,最长期限为3个月。逾期未提交开业申请的,本筹建批准文件失效。
正式批复文件尚未收到,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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