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然气(603393)即将完成亚美能源收购 切入上游气源全产业链发展
【2018-08-03】 事件: 公司公告全资孙公司香港利明控股宣布,现金部分要约收购亚美能源在各方面已成为无条件,同时购股权要约及受限制股份单位要约在各方面已成为无条件。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规定,该等要约将于8 月2 日至8 月16 日的14 日内开放以供接纳。 投资要点: 现金部分要约收购亚美能源进入最后开放接纳阶段,8 月16 日有望正式完成收购。新天然气通过孙公司香港利明向亚美能源第一大股东WP China、第二大股东Baring 等股东要约收购亚美能源不超过50.5%的已发行股份。并通过适当要约的方式注销不超过50.5%的未行使购股权及受限制股份单位。8 月2 日,香港利明宣布现金收购亚美能源股权在各方面已成为无条件。根据香港方面的收购守则规定,尚有14 日要约开放以供接纳。公司与WPChina、Baring 签署了不可撤销承诺,预计8 月16 日最后截止日后将正式完成亚美能源50.5%的股权收购。 切入煤层气上游稀缺资源,亚美销气量稳中有增。亚美能源为港股上市公司,业务模式为通过与中联煤层气及中石油订立产品分成合同,参与山西省沁水盆地潘庄(亚美持80%权益)和马必(亚美持70%权益)煤层气区块的运营。其中,潘庄项目2017 年销气量5.6 亿立方米/年,今年二季度潘庄日均产气量达179 万m3 ,环比一季度增长4.5%,销气规模稳中有增。马必项目储量约为潘庄项目的3.5 倍,一期设计产能10 亿立方米/年,目前试点销气。今年二季度马必区块日均产气量25 万m3 ,同比增长24%。马必项目有望在国家发改委完成备案后进入大规模商业性开发,未来将成为亚美最主要的盈利增长点。 优势互补协同效益强,助力公司全产业链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为新疆8 个市(区、县)城市燃气分销特许经营权。2017 年8 月新增乌鲁木齐高新区燃气分销运营,预计2017~2020年高新区新增年用气规模2.17 亿方,保障公司销气量稳定增长。我国天然气消费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供给存在缺口导致气价易涨难跌。煤层气系稀缺资源,有望充分受益燃气消费、气价双增长。收购完成后,亚美能源公司属性由外资变更为中资民营企业,煤层气投资、新区块开发的权限进一步释放。公司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的同时,可显着提升亚美能源融资能力及管理效率。公司经营区域由新疆拓展至山西,助力区外业务扩张。 盈利预测与估值:考虑2018 年下半年并表亚美能源,我们维持预测公司18-20 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95、4.03 和5.51 亿元,EPS 分别为1.85、2.52 和3.44 元/股,当前股价下18-20年估值分别为18、13 和10 倍。天然气行业高增长背景下,煤层气资产具备稀缺性,盈利能力有望逐步提升。马必区块投产预期将显着拉动业绩高速增长。公司新开拓乌市高新区带来主业稳定增长,借由收购亚美能源切入上游煤层气开采,打通产业链具备协同效应,维持“买入”评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