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终止实施第二期回购计划加码清洁能源
3月26日晚间,粤水电(002060)披露 2013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98亿元,同比增长19.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24.1万元,同比增长 56.24%;基本每股收益0.1481元。同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指标创新高。公司紧紧把握国家发展清洁能源的有力政策和有利时机,从战略层面制定了大力发展风电、水电、太阳能光伏等清洁能源规划,抢占市场先机,储备优质资源,加快投产建设,实现效益创新。 去年甘肃金塔红柳洼50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新疆布尔津风电二期50兆瓦项目,木垒老君庙一期50兆瓦、二期50兆瓦风电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其中甘肃金塔红柳洼电站于2013年6月并网发电。新签订新疆阿勒泰地区、广东省乳源县清洁能源开发协议。 2013年度合并范围新增福鼎市福粤投资有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富蕴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粤水电建筑安装建设有限公司、珠海丰粤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6家子公司。 同时,为开拓海南市场,推动公司加快发展,粤水电拟出资5000万元在海南省海口市设立海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海南省清洁能源投资开发和工程建设等业务经营。 此外,公司表示,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30个交易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曾若干次高于回购价格上限5.40元,公司近期股价未满足第二期回购股份计划的推出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近期经营发展需要,清洁能源投资需要资金支持,且资产负债率偏高,公司决定终止实施第二期回购股份计划。 据悉,粤水电拟在2012-2015年推出三期回购股份计划,其中第一期已经实施完毕。按照粤水电的计划,在首期回购计划实施届满后,只有当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5.40元时,公司才会推出第二期回购股份计划。 作为国企,粤水电在前期资本市场炒作国企改革之时,股价曾一度从4块附近上涨到差不多6块,短期涨幅接近50%。其中,上市公司披露的远高于市场价的回购股份计划无疑是市场信心的另一个重要来源。 从上述年报看,粤水电不仅业绩高增长,清洁能源业务也取得长足发展。在国家支持清洁能源发展的背景下,公司放弃回购计划,转而继续扩大清洁能源资本支出,无疑更加有利于公司长期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