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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普瑞公布2012年年度报告:基本每股收益0.78元,稀释每股收益0.78元,基本每股收益(扣除)0.78元,每股净资产9.9494元,摊薄净资产收益率7.8427%,加权净资产收益率7.99%;营业收入1761820027.9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24393334.3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623785454.5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961506212.56元。
董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本公司2012 年末总股本800,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分配现金红利6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80,120,0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绩效薪酬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3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预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向控股子公司山东瑞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1,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向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海通药业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截止2013年4月10日,公司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对山东瑞盛提供委托贷款11,000万元)。
本次提供贷款事项完成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8%。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委托贷款。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1、公司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在未来约定时间以约定汇率水平卖出人民币买入美元,或者买入人民币卖出美元的交易行为。
2、公司及境外控股子公司拟以合资格的境内外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方进行远期外汇交易,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合计不超过10,000万美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的限额。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南山支行”)申请专项授信额度;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专项授信额度;拟在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时代支行(以下简称“招行新时代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于2013年6月23日到期后,继续向其申请专项授信额度。
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的专项授信额度的相关事项如下:
1、拟向工行南山支行拟申请额度为8,000万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8个月,主要用途为办理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交易业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类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
2、拟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拟申请额度为15,000万人民币,授信期限为24个月,主要用途为流动资金贷款、出口押汇;
3、拟向招行新时代支行拟申请额度为29,000万人民币,授信期限为24个月,主要用途为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法人账户透支、国内保理等;
4、实际授信的额度和期限与用途以银行批准为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3年5月22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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