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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48,749,6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86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即先按每10股派0.513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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