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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公司总股本 1,115,493,0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38 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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