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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2014 年年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51,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O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27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0.028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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