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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2014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总股本523,330,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1);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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