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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公司 2014 年末总股本 97,89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4.08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72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3.87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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